愛民頓市議會周二以9票對3票通過修訂城市分區附例,調整住宿屋(lodging house)的定義及規管方式。新定義把個別出租睡房的門檻由最少4間降至最少3間,讓市府可更清楚識別受規管物業。

修訂後,小規模住宅及彈性小規模住宅分區的住宿屋上限為8個單位,並不可設於排屋或多單位住宅;小至中規模過渡分區上限為12個單位,亦不可設於排屋。附例同時列出個別編號睡房、睡房附設私人浴室及房門獨立上鎖裝置等營運指標,協助執法人員判斷物業用途。
市府行政部門報告指出,2020年至2025年共收到354宗與住宿屋相關投訴,涉及出入活動增加、交通及泊車、垃圾和滋擾等問題。報告認為,釐清定義有助改善附例執行;經營者仍須按規定申請發展和建築許可,以及營業牌照。
支持修訂的議員表示,規則可在租戶健康與安全、鄰里影響和住房供應之間取得平衡。反對者則擔心,較嚴格界線或會減少不同形式的可負擔住屋選擇。市府日後如何執行新指標及處理個別物業,仍須按附例和許可程序辦理。
報道摘要
愛民頓市議會通過修訂住宿屋規管,個別出租睡房達3間的住宅便可納入定義,較原先4間的門檻更早受附例約束。不同住宅分區將設8至12個單位上限,市府亦加入睡房編號、獨立門鎖和私人浴室等指標,協助識別及執法。
消息來源
CBC News:Edmonton city council votes to change regulations for lodging houses
愛民頓收緊出租睡房規管 3房起列住宿屋加強執法
愛民頓市議會通過修訂住宿屋規管,個別出租睡房達3間的住宅便可納入定義,較原先4間的門檻更早受附例約束。不同住宅分區將設8至12個單位上限,市府亦加入睡房編號、獨立門鎖和私人浴室等指標,協助識別及執法。
市府指2020年至2025年收到354宗相關投訴,內容包括泊車、垃圾、出入活動及滋擾。支持者認為措施可改善租戶安全和社區管理;反對者則憂慮影響住房供應。經營者仍須按規定申請許可和營業牌照,實際個案會由市府按新附例處理,居民亦可循既有渠道反映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