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C News 報道,亞省選民將於10月19日就四項憲制問題投票,其中一題問及當省級法例與聯邦法例發生衝突時,是否支持透過修改加拿大《憲法》讓亞省法例優先。省府把議題連結到天然資源、電力及環境等可同時受不同政府層級規管的範疇。

現行加拿大憲法慣例中的「聯邦優先」原則,是指聯邦與省級法例出現不能同時遵從的實際衝突時,聯邦法例會優先適用。CBC 引述一宗涉及無保險駕駛者的亞省案件指出,最高法院曾裁定省府不能以省級交通法例,持續追討已按聯邦破產法獲解除的債務。

卑詩大學憲法法律研究組主任Geoffrey Sigalet表示,若省份取得優先地位,主要會影響少數出現無法調和衝突的個案,而不會根本改變聯邦與省份各自的立法權限。他認為,省份長期不滿聯邦在少數個案中可援引有關原則。
亞省大學法律副教授Gerard Kennedy則認為,若在真正重疊的管轄範圍由省法優先,做法不尋常,並可能削弱聯邦制度處理全國項目的能力。他舉例說,涉及國家利益的跨省項目,或會面對單一省份以財產及民事權利權力阻礙的風險。
即使公投結果支持有關方向,亦不會自動改變法律。加拿大一般修憲程序須獲國會及至少七個省、合計代表全國至少一半人口的省份同意。省長辦公室表示,問題旨在確保聯邦與省級權力衝突時尊重省級自主權,並稱跨省項目仍屬聯邦管轄。
報道摘要
| 投票日期 | 10月19日 |
| 公投問題 | 省法與聯邦法衝突時是否讓省法優先 |
| 現行原則 | 不能同時遵從時聯邦法優先適用 |
| 修憲門檻 | 國會加至少七省,並代表全國至少一半人口 |
| 主要爭點 | 省級自主權、聯邦制度及跨省項目 |
消息來源
亞省10月公投問省法優先 學者指修憲門檻高兼涉聯邦制度
亞省選民10月19日將就一項憲制問題投票,表決是否支持在省級法例與聯邦法例發生衝突時,透過修憲讓省法優先。省府稱議題關乎天然資源、電力和環境等範疇的省級自主權,但公投結果本身不會立即改變現行法律。
現時若聯邦與省級法例出現不能同時遵從的實際衝突,聯邦法一般優先適用。法律學者對改變原則看法不同:有人認為影響只限少數個案,有人則憂慮會削弱加拿大聯邦制度處理跨省或全國項目的能力。
即使選民投下贊成票,修憲仍須獲國會及至少七個省同意,且參與省份須合計代表全國至少一半人口。投票前,選民可留意省府公布的問題說明,以及不同法律和公共政策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