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省選民今年10月將在公投中面對一項關於高等法院法官任命權的問題。
省府希望取得民意支持,繼續尋求改變現行由聯邦政府任命亞省王座法院及亞省上訴法院法官的制度。
這兩級法院審理較嚴重的刑事及民事案件,亦可覆核省級法院的裁決。
現行安排可追溯至1867年聯邦成立時,司法候選人先由司法諮詢委員會審核,再由聯邦司法部長推薦任命。
該委員會包括亞省首席法官、亞省律師公會、加拿大律師公會及亞省司法廳長提名的人選,亦有聯邦政府提名的成員。
委員會會評估申請人的法律能力、專業操守、社區經驗及其他與司法工作相關的條件,再把建議交予聯邦層面處理。報道引述退休法官表示,審核同時重視候選人是否能獨立、公平地處理爭議。
省府提出的公投問題,並不是讓選民直接挑選法官,而是詢問是否支持亞省與其他政府合作,爭取改變任命制度。公投結果可反映選民對改革方向的意見,但不能取代憲法規定的修訂程序。
根據加拿大憲法的一般修訂公式,涉及此類制度安排的改變,需要聯邦國會通過,並取得至少七個省份同意,而支持省份的人口合計須超過全國一半。這個門檻意味任何改革均須經長時間跨政府協商。
支持改革者認為,省級政府較了解本地法律、社區及服務需要;反對者則關注,任命程序若過度政治化,可能削弱法院獨立性及公眾對裁決的信任。兩種觀點都將成為公投討論的一部分。

亞省司法廳長Amery表示,省府認為各省應在挑選會解釋及適用本省法律的法官時有更有意義的發言權。
亞省省長戴思敏則稱,較大的省級角色有助法官理解亞省的法律傳統;報道引述法律學者指出,亞省與其他普通法省份的制度差異並非根本性差別。
退休法官Kent認為,法官了解其服務社區十分重要,但這與由政府期望法院作出特定結果不同。
加拿大律師公會亦強調,法官必須獨立及公平地適用法律,不應為當屆政府產生所期望的結果。
公投問題若獲「贊成」票,不會令亞省在投票翌日取得任命權。
任何涉及高等法院任命的憲法修改,仍需國會同意,以及最少七個合共代表全國半數人口的省份支持。
亞省今年較早時已通過動議,要求聯邦政府從省府核准的名單中挑選法官;今次公投所問的方向則更進一步。
報道摘要
亞省10月公投將詢問選民,是否支持省府尋求在高等法院法官任命上取得更大權力。
現行制度由聯邦任命,任何改變仍須經憲法修訂程序及跨省支持。
消息來源
CBC News:Albertans to vote on judicial appointments as premier argues ‘distinct legal traditions’
亞省10月公投將問法官任命權 憲法修改仍須多方同意
亞省選民今年10月公投將面對一項關於高等法院法官任命權的問題,決定是否支持省府尋求改變現行制度。現時王座法院及上訴法院法官由聯邦政府任命,公投即使獲「贊成」票,也不會立即改變任命安排。
省府認為應讓各省在挑選解釋及適用本省法律的法官時有更直接角色;法律界則指出,現有司法諮詢委員會已納入省級及專業團體提名,制度重點在於資格審核與司法獨立。
若要真正改變憲法安排,亞省仍須爭取國會以及至少七個、合共代表全國半數人口的省份支持。選民投票所給予的是省府繼續推動改革的政治授權,而非即時生效的任命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