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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llowhead公路廣告牌強光刺眼 市民擔心影響駕駛安全

Photo: Colin Livingston

在埃德蒙頓的Yellowhead公路及149街之間,豎立著一個巨型的廣告牌。在該區的居民形容,那廣告牌在晚上就像是一個“閃閃發亮的太陽”。

當地一名居民,柯林(Colin Livingston)說:“那一個特別的廣告牌實在是太過光亮,這絕對令到駕駛人士駕駛時容易分心。”

柯林每天都是用Yellowhead公路來上班。廣告牌的強光,尤其是現在日短夜長,對他在上班時和下班駕車時,路面都比較陰暗的情況下,都造成影響。

廣告牌強光的照射,令他擔心其他駕駛者在該路段都會造成分心,影響路面安全。



因此,柯林早前拍下了廣告牌的照片,然後把照片發送給埃德蒙頓當局。

但是,柯林並沒有得到政府任何回覆。

於是,他把照片發送上Twitter等互聯網社交平台,說:“這個耀眼的廣告牌仍然樹豎立149街及Yellowhead公路。為何政府容許它?”

圖片中顯示一個黑暗的背景中,中間有一個刺眼的光芒。在照片中,因為光線強烈,甚至連廣告牌上的字體也看不清。

柯林也為此事,致電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在埃德蒙頓的電台直播節目上表示:“這類型的廣告牌,當我在149街或Yellowhead公路上駕車回家時都看到,應該還有數個在不同地方,只是我沒有記下來。”

他表示,其他的廣告牌,比他照片中的那一個,更加光亮,更令人看不清楚。

最終,柯林終於能夠聯絡當局的代表,表示他對此事的關注。

事實上,當局對於廣告牌,包括電子廣告牌,有一定的規定。

電子廣告牌最強的光度,不能超過400尼特,這相當於一個100瓦的燈泡。但是,這種測量只能從廣告牌在實驗地點進行,這意味著,在漆黑現場的情況下,整體效果可能比100瓦更亮。

一些批評者認為150到200尼特光度比較合適。

相關的規定是定於2011年,而當局承認這些規定已經過時。

當局現在的政策,檢查燈光光度時,也只是依賴廣告燈本身所印出的出廠數字為準則,並沒有真實測驗光度。

市政府的高級規劃師哈利(Harry Luke)表示,正因為情況如此,當局需要使用感光器來檢驗廣告牌的光度。

哈利說:“當局收到這裏投訴時,比較傾向直接聯絡廣告牌的生產商或者是廣告牌的物主。而大多數情況下,只要我們要求他們把燈光光度減少,便能夠簡單解決事件。”

當局並沒有說,他們究竟收到多少有關廣告牌光度的投訴。

當局表示,目前正在進行審查,現在並沒有為修例定下日子,不過希望春季時能夠準備好修正草案。

換句說話,柯林和其他市民駕車時,仍然需要忍受廣告牌的強光一段時間。

redits:
本報導參考消息來源:
CBC NEWS
Bright digital billboard on Yellowhead an ‘eyesore,’ motorist s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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