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RB淨收需達$5000讓自僱者憂要還款 稅務律師稱修改稅表減支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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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PETER J. THOMPSON / Postmedia

最近加拿大稅務局(CRA)向一些加拿大緊急救助金(CERB)領取者發出的信件,令他們擔心要退還已領取了的款項,不過有稅務專家表示,這群人當中,部分或能通過一個簡易的方法,來消除退還CERB的煩惱。

據Global News報道,稅務局最近稱正在與一些CERB領取者聯繫,因為他們無法確認這些人士在2019年或申請前12個月內,至少有5,000元的就業或自僱收入。

信中指,對於自僱的納稅人,符合CERB申領資格的收入必須是「稅前淨收入」,即總收入減去支出。

多倫多的稅務法律師羅特萊施(David Rotfleisch)認為,因為納稅人沒有義務申報支出,因此已提交2019年稅表的申領CERB自僱人士,應該可以通過填寫一份T1-ADJ表格來修改其退稅申請。

在該表格中,他們可以減少一些已申報的支出,從而令他們達到淨收入需超過5,000元的申領CERB資格門檻。羅特萊施說:「可能只要繳一些稅,你就有資格申領CERB且不需退還全部已申領款項。」

讓淨收入超5,00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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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小企業主提供稅務服務的註冊財務規劃師德盧卡(Gennaro De Luca)也表示,修改報稅表,應該是調整上報稅務局之淨收入的「一種簡便方法」。

他說:「實際上,如果你的總收入超過5,000元,那只要去掉部分支出成本,讓淨收入也超過5,000元,問題就解決了。」

稅務局對Global News表示,其發出的信函旨在「解釋哪些是符合申領CERB資格的收入,哪些不是。收到這些信件的人,不應將其解釋為稅務局確定他們沒有資格申領CERB。 」

但許多自僱人士認為,在線CERB申請和資格要求中的措辭,並未明確表明申請人必須根據其淨收入來決定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不過後來推出的加拿大復蘇福利(CRB)在資格標準中就明確指出,自僱申請者要看其淨收入。

羅特萊施認為,CRB的措辭更清晰可能是因為稅務局從有關CERB的溝通問題中獲得了教訓。

他表示,CERB的措辭不清引起了「大麻煩」。

雖然稅務專家都了解,在與稅務局打交道時,自僱收入通常是指淨收入,但「如果你不是稅務方面的從業人員,則無法從網站上了解這一點」。

國會議員收到多宗投訴

查洛城(Charlottetown)的國會議員凱西(Sean Casey)表示,他收到十幾宗情況類似的選民打來的電話和發來的電郵。

他說,對此應有同情心。當初發錢太快有錯,他認為,現在收錢時,應該表現出人道精神。

(Photo: Sarah MacMillan/CBC)

他說,他已建議人們修改2019年退稅,把一些開支移到另一個稅務年度,或者不申報,這樣他們的淨收入就會增加,從而夠資格領取CERB。

同時他重申了杜魯多周四的發言,即政府無意懲罰無不良居心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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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