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長者懷疑因「暈浪」感到不適,向空姐要求嘔吐袋,卻被航空公司認定為「不適宜搭飛機」而被請下機,她被迫要付錢買新機票返加。航空公司在媒體追問之下,才肯退回她的機票費用。
72歲女長者斯特科斯(Anna Stratakos)在7月12日,登上越洋航空(Air Transat)從希臘首都雅典飛返多倫多的班機。
斯特科斯說,她之前乘坐了很長時間的士到機場,感到有點頭暈,於是向空姐索取嘔吐袋,以防萬一。
不過,斯特科斯稱,空姐當時以為她生病,竟然把她趕下飛機。
根據聯邦航空條例規定,如果航空公司認為乘客有可能對自己、其他乘客,或航機運作構成安全風險,必須拒絕該乘客登機。
斯特科斯指,自己當時沒有病,也沒有嘔吐,不明白為何被請下機。
不過,越洋航空指斯特科斯當時出現「頭暈和噁心」徵狀,機長聯絡Medlink公司為斯特科斯進行評估。
越洋航空發言人卡巴納(Debbie Cabana)表示,根據Medlink的評估,斯特科斯不適宜飛行,建議航空公司拒絕她登機。
斯特科斯當時拒絕下機,機組人員於是叫機場保安人員把她帶走。
斯特科斯被迫花多800元買新機票,又花費700多元乘的士來往機場和卡拉馬塔市(Kalamata),留宿在當地的親戚家4天。
斯特科斯的兒子喬治(George),在9月時為母親向航空公司寫投訴信,要求航空公司退還機票和的士費用,但一直未果。
在加拿大廣播公司(CBC)上周向越洋航空提問後,喬治收到該公司的電郵回覆,稱願意為斯特科斯退還機票和的士費用,但必須提供的士費用收據。
喬治指,母親沒有拿的士費用收據,他認為航空公司在整件事上過度反應。
飛機乘客權益組織Air Passenger Rights創辦人盧卡奇(Gabor Lukacs)指,航空公司應該叫醫生在現場為乘客進行評估。
如果乘客因等候醫生而誤了航班,而醫生又證明該乘客無大礙,航空公司應該作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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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