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後的聯邦旅行令,現在加拿大人沒戴口罩登上航班,將會被要求提供醫療證明。
其實自4月20日起,非醫用口罩在航班上已成為強制性規定。但一直到上週為止,旅客只要說他們有 “與COVID-19無關的呼吸困難情況”,這便能成為不戴口罩的豁免原因。
加拿大運輸部命令更新
但根據週五發佈的加拿大運輸部命令更新,這情況已不再如此。該命令規定需要出示醫療證明,以證明旅客由於醫療原因無法戴口罩。
但對於嬰兒以及無法在沒人幫助的情況下取下口罩的人士,還是會有一些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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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命令,面罩的定義為:“由至少兩層緊密編織的材料(例如棉或麻質)製成的任何非醫用口罩或面部覆蓋物,其大小應足以完全覆蓋人的鼻子和嘴巴而不會有間隙,並可以通過系帶或耳圈固定在頭部上。”
除了通過安全檢查以外,在機場和飛機上都需要戴上口罩。
在大流行期間,強制執行此命令的聯邦命令已進行了多次更新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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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www.ctvnews.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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