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3大奇案:3億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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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億元事件是1968年12月10日發生在日本東京都府中市的一次現金盜竊案。犯案金額不僅是日本史上最高,犯罪過程只有20分鐘,還沒有一人因本案而直接傷亡。經過50年的追查,120件証物,11萬個嫌疑犯,但至今無人被捕,成為日本歷史上最神秘的案件之一,被人們視為完美犯罪。
事件發生在1968年(昭和43年)12月6日日本信託銀行(現在的三菱UFJ信託銀行)國分寺支行。該行的經理收到一封恐嚇信。信中要求銀行派一名女職員在第二天(12月7日)下午5點前將300萬日元送到指定地點。否則就炸掉該經理的家。當天警方在犯人指定的地點布置了50名警員,然而犯人並沒有出現。
不過緊接著4天後的(12月10日)早上9點30分左右,一輛日產Cedric運鈔車裝著2億9430萬7500日元由日本信託銀行國分寺支行(現在已經不存在)出發前往東京芝浦電氣(現在的東芝)府中工廠。這些錢是4523名工人的年終獎金,被分別裝在三個保險提箱中。當運鈔車經過府中監獄後面府中市榮町學苑路的時候被一名騎摩托車的男「警察」攔下。運鈔車司機打開車窗問發生了什麼情況,男「警察」回答「你們銀行巢鴨分行行長的家被人放了炸彈,剛接到通知你們這輛車也有問題,要檢查一下」。運鈔車上的人都知道4天前的恐嚇信事件於是都下了車。男子鑽進運鈔車車底後引燃藏在身上的煙霧彈,大叫「要爆炸了,快逃啊」,然後駕駛運鈔車在眾目睽睽之下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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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銀行職員們讚嘆「警察」果敢舉動的時候,突然發現「警察」留在現場的摩托車不大對勁,這才知道受騙上當了。
9點50分除了伊豆小笠原群島以外東京都全域進入緊急狀態追捕犯人。每年這天是年底特別警戒的頭一天,因此警力都分散部署在市內各個重要場所,打算攔截那輛運鈔車,但經過一整天的盤查沒有發現犯人的蹤跡。
之後第二天,警方收回警力開始重點調查這個案發現場附近,發現這案共有四個現場:
第一案發現場:
府中市榮町府中刑務所北面,三億日元就是在這裡被搶。
第一現場中的證物分別有假冒的警用摩托車、帽子、擴音喇叭、報紙和煙霧彈。
假冒的警用摩托車:被盜的摩托車。當時警用摩托車都是本田產,不存在山葉的警用摩托車。車身原本是藍色,被塗成白色。
大阪市東成區的中央帽子:在現場發現的外套里有一頂鴨舌帽,被認為是犯人的物品。本來根據分析帽子上的汗液可以查明犯人的血型,可是由於開始過於樂觀,警察爭相戴著取樂造成無法提取物證。
擴音喇叭:假摩托車上掛了一個被盜的擴音喇叭來冒充警察用的擴音機。
報紙:粘在擴音喇叭上4mm大小的報紙碎片。經調查是1968年12月6日產經新聞晨刊主婦專欄「食品信息」標題「品」字的右下方一部分。花了2年時間終於找到了特定發送點,然而訂閱紀錄已經銷毀線索中斷。
煙霧彈:用紙包的煙霧彈。包裹用的紙是NHK《電波科學》雜誌昭和43年7月號附錄的電視機電路圖。
第二案發現場:
在國分寺市西元町武藏國分寺跡的橡樹林中,警方發現了那輛被盜的運鈔車,這才意識到犯人已經換車了。案件發生前有人看到一輛深藍色卡羅拉停在這裡,因此判斷犯人拿走運鈔車中的保險箱後換乘深藍色卡羅拉逃跑。
第三案發現場:
第二案發現場附近高中的一片空地。在空地中發現一輛綠色的卡羅拉。
第四案發現場:
是在附近一個小區的停車場。在停車場裡發現了犯人搶走運鈔車後換乘的深藍色卡羅拉。警方在案件發生後一直在尋找這輛車。車被蓋著車衣所以一直到4個月後才被發現。空保險箱被扔在車裡。而在同一個停車場裡,發現有3輛車都是被盜的。車都蓋著車衣因此很難被發現。警察鑑定,發現車衣打結方法不同。因此得出是集團犯罪的結論。在被盜的車中,還發現了女性的耳環。這也不是車主的東西,所以懷疑犯罪人員中有女人或者同性戀者。
最後的證物中,還包括一封犯人寄來的恐嚇信。送到銀行的恐嚇信上的郵票是用唾液粘上去的,鑑定結果犯人是B型血型。恐嚇信裡面的字用雜誌上的字拼湊,這份雜誌後來被用來包煙霧彈。
因有120多件證物,4位目擊證人,警方很樂觀能把犯人繩之於法。但經過20年追查,11萬個嫌疑人,最終也找不到真正的犯人 ,令此案添上不少神秘色彩。因被盜公司的金錢有保險公司作賠償,所以這單案件唯一做成的直接影響只有將工資獎金發放改為銀行劃賬,整個犯罪過程沒有做成任何人員傷亡,堪稱完美犯罪典範。唯一間接的傷亡,就因警方草率宣佈找到了犯罪嫌疑人,而令一名無辜的司機在2008年9月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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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被搶金額達3億日元(2億9430萬7500日元)是當時搶劫犯罪涉案金額最高的一次。此後涉案金額也有超過3億日元,但是根據1968年的物價水平,那時候的3億日元相當於現在的(2010年)20到30億日元,所以從價值上來講很難有比這次盜竊金額更大的,而且其後長達7年的追查還花去了9億日元。
雖然俗稱三億日元搶劫案,但是在日本法律中這次屬於盜竊而不是搶劫。
1975年(昭和50年)12月10日,超過刑事訴訟時效年限(7年)。1988年(昭和63年)12月10日,超過民事訴訟時效年限(20年)。成為日本犯罪史上的一樁無頭案。

資料來源:三亿日元抢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