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負評失新工 控前上司誹謗安省女子敗訴

0
1211
設計圖片

安省一女子因前上司在推薦信中作負面評價,而失去新的工作機會,控告該位前上司誹謗,但最終敗訴。

法庭文件透露,案件原告卡納克(Tracey Kanak)申請新工作,有意聘請她的僱主聯絡其前上司里金(Darryl Riggin),希望能得知卡納克過往的工作表現。

不過,里金對卡納克的評價不佳,指她不按上司的指示辦事、跟其他同事有不少衝突,而且也不善處理壓力等。

該位準僱主在聽了這些負面評價後,撤回對卡納克的聘用決定。

—- 廣告後繼續 —-


Advertisement


未能證明前上司帶惡意

被告里金辯稱,他的評價是工作推薦程序的一部分,應該免於誹謗的指控,而且僱主必須能提供誠實和坦率的工作表現評語,而且不用擔心被起訴。

安省上訴法院(Ontario Court of Appeal)法官麥斯威尼(Lucy McSweeney)表示,被告的評語雖有誹謗成分,但不構成犯法,而且原告卡納克也無法證明,里金在推薦信中作出的評語帶惡意,他只說出自己真實的想法。

上訴法院維持下級法院的原本裁定,指原法官已有細心考慮才作出裁決。

Credits:
消息來源:星島日報

推薦信中負面評價導致失去新工作控前上司評語誹謗安省找工女子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