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民頓警員執勤出拳七次毆打男子 裁定合理無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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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Alberta.ca / ASI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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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省警方監察機構表示,愛民頓警務處(EPS)一名警員在2023年的一次逮捕行動中,多次毆打一名男子,裁定該警員行為合理,不應被控告。

亞省嚴重事件響應小組(ASIRT)於本週二(7月22日)發布了一份長達21頁的報告,詳細說明了對2023年2月一名警員與一名18歲男子之間互動的調查。該互動曾被影片記錄並在網路上流傳。

衝突過程與警方判斷

影片顯示,兩名警員試圖逮捕該男子時,其中一名警員重複毆打該男子。ASIRT的結論是,該警員在男子試圖先攻擊警員後,出拳七次是「合理的自衛行為」。

報告內容包括了被毆打男子的訪談、毆打男子的警員訪談,以及另一名目擊衝突並協助最終逮捕的警員訪談。

事件發生於2023年2月22日午夜前,兩名愛民頓警務處的便衣警員駕駛一輛沒有標誌的警車,發現一名司機「向東超速行駛……無視減速帶並未煞車」。該男子將車駛入其公寓大樓的停車場,該停車場裝有五個監控攝影機,ASIRT利用這些影像拼湊出事發經過。

Source: Alberta.ca / ASIRT
不同說法與男子傷勢

流傳於Reddit等社群媒體的影片顯示,該男子將車停入停車位後,一輛只有一個車頭燈亮著的便衣警車停在男子車後,警車並未開啟警示燈。影片接著顯示男子下車走向警車,並做出手勢。在此點,ASIRT訪談報告了不同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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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直到事發一年多後才行使權利接受ASIRT訪談,而他被控的妨礙公務和襲警罪名已於2024年撤銷。男子在訪談中表示,他當時外出購買木材,注意到一輛只有一個車頭燈亮著的便衣警車。

他說自己正常駕駛,時速約為規定的50公里。然而,目擊警員和毆打男子的警員都告訴ASIRT,男子當時的時速約為80公里。

兩名警員都報告稱,該男子「具對抗性」且「大聲咒罵」。男子則表示,他被告知沒有被逮捕,並在警員將他拉回之前正準備離開。他聲稱自己受到的傷害包括腦震盪、臉部有痕跡、手銬造成的割傷、左肩疼痛以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Credit

CTV News Edmonton

Edmonton police officer shouldn’t be charged after he punched man 7 times: ASI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