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民頓巴士司機被襲反遭市政府紀律處分 仲裁官判處分無理需補償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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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TV News

愛民頓一名巴士司機,在防御車上一個辱罵他的乘客後受到紀律處分需要停職,亞省仲裁官在審視個案後,推翻了這個決定。

根據裁決的內容,事件發生在2019年4月20日,當時一名貌似醉酒的女子,在愛民頓的西面,登上了一輛巴士。

女子上車後,向司機表示,她無法付出車費,但是答應下次乘搭巴士時會付出雙倍車資。

司機得到女子的承諾後,允許她登上巴士。

不過,女子上了車後,表現得越來越暴躁,最終向司機的臉上,吐了一口香口膠。

司機因此要制止她走向司機位,把她推向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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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在審視了車內的監控影片,於事發後三個星期,向司機發出停工三天的紀律處分,理由是他的行動超過防禦行為。

結果引致工會介入事件,後來交給獨立仲裁官卡西(James Casey)處理。

文件透露爭執過程

根據仲裁文件顯示,司機的面部受到女子吐出香口膠攻擊後,認為會繼續向他吐口水。

文件形容司機當時用他的右手握住女子,同時左手正用無線電尋求幫助。

司機表示,女子的喉嚨開始發出第二次吐口水的聲音,為了保護自己,所以作出行動。

雙方爭執持續不超過30秒鐘,最後女子掙脫,離開了巴士,並在附近的長凳上坐下。

警方及其他運輸安全人員最後到達現場。

調查人員的筆記表明,該名女子因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醉酒,行為不檢被開罰單。

最初的結果也將司機被視為受害者,因此並沒有對他採取任何行動。

不過事發後第二日,有一名聲稱自己是車上的乘客,打電話到311報告事件,表示當時目睹司機用他的安全帶引致女子窒息,以及多次拳打女子的頭部。

收到投訴後,市政府調查事件,透過車上的監控影片,可以清楚看出,當時司機並沒有使用安全帶引致女子窒息,也沒有毆打乘客。

不過,政府的調查最終決定對司機進行三天的停工處罰,理由是司機當時是因為生氣而不是為了自衛作出反應。

仲裁官推翻結果

在2020年12月22日公佈裁決,仲裁官卡西認為司機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而市政府發出的紀律處分是不合理的。

仲裁報告指出,儘管事情演變得很糟糕,但是司機不是這次不幸事件的始作俑者。如果司機繼續放任女子的行為,情況可以更差,女子可能會繼續向他吐口水。

因此報告認為,沒有需要紀律處分的理由。

卡西下令在市政府的記錄內清除司機曾經受到紀律處分的紀錄,以及補償因紀律處分造成的收入損失。

對於該事件,本地ATU Local 569運輸工會主席認為,司機有權對襲擊作出人性基本反應,因為如果發生攻擊事件,或將會發生攻擊事件,對司機來說並不是想暫停便可以暫停攻擊行為。

市政府發表聲明,拒絕再進一步評論事件,表示仲裁是與工會解決爭端的最後一步,以及司機和乘客的安全是至關重要,也是他們營運決策中的首項考慮因素。

Credit

消息來源

CTV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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