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民頓一間餐廳要求顧客要 “完全接種疫苗” 才能入內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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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民頓有一間餐廳要求顧客要完全接種疫苗才能在室內用餐,專家稱這屬於合法的灰色地帶。

自從 7月1日亞省的省級口罩強制令取消以後,則由企業決定顧客是否必須繼續在室內戴口罩。

愛民頓一間名為 (Fleisch) 的餐廳宣佈,如果顧客想在餐廳內用餐,他們將要求顧客完全接種兩劑 COVID-19 疫苗。

亞省餐飲協會主席 (Ernie Tsu) 說:”如果這是他們的特權,那麼無論如何,我們都支持任何企業和他們這樣做的選擇。”

專家表示,關於企業是否可以合法要求提供疫苗接種證明的決定是一個灰色地帶。

律師 (Lauren Chalaturnyk) 說:”這真的取決於企業的類型,這可能與某些立法和現行的某些考慮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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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確實需要非常小心,他們在(健康和安全)義務與隱私和人權考慮之間取得平衡。”

Lauren 表示,私營企業可以決定向誰提供服務,不向誰提供服務,但他們不能歧視根據《亞伯達人權法案》中保護的內容。

該法案涵蓋了宗教、身體和精神殘疾,可能阻止某人接種疫苗的事情等。

除了人權問題外,還可能存在隱私問題

卡加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Lorian Hardcastle) 博士說:“人權法需要這些企業容納因健康原因無法接種疫苗的個人。”

Dr. Hardcastle 說 : “我希望我們確實看到指導,允許人們在外面用餐而不是在室內用餐當然有可能被視為合理的招待。”

除了人權問題外,還可能存在隱私問題,具體取決於如何獲取有關疫苗接種證明的資料。

Dr. Hardcastle 說 : “如果提供了記錄,那麼你就保留了個人資料,而這是個人健康的資料,就如何收集、使用和披露數據而言,這是有一些非常嚴格的要求。”

Dr. Hardcastle 表示,如果企業需要顧客出示疫苗接種記錄,但不會記錄資料,那就不存在披露記錄或數據的風險。

如果發現企業違反了《人權法》,則可能會產生財務影響。

Dr. Hardcastle 說 : “這非常依賴於對投訴人的影響以及企業能夠做出的回應,這將決定財務影響的嚴重程度。”

她充說,罰款範圍從數千元到 2萬5千元不等。

“我們建議尋求一些法律建議,以確保在走這條路之前,所有這些考慮因素都得到了適當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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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及圖片來源 : CTV Edmon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