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航 Flair Airlines 經調查確認是加拿大人管理,可以繼續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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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monton.ctvnews.ca

在加拿大運輸署 (CTA) 星期三認定該公司是加拿大人管理後,廉航 Flair Airlines 被允許保留其執照。

總部位於愛民頓的 Flair Airlines 接受運輸監管機構的審查,原因是擔心其美國股東 777 Partners 施加過多的權力而違反加拿大執照標準。

但 CTA 星期三表示,Flair Airlines 解決了其初步裁決中提出的擔憂,並且隨著這些變化,符合加拿大航空公司的定義。

Flair 首席執行官 Stephen Jones (瓊斯) 說:”雖然我們從未懷疑過,但還是想再向大家說一聲:Flair 是加拿大人企業。”

對於 Flair 的股東權力劃分調查於 3 月時啟動。在過去的兩個月裡,瓊斯說 Flair 和 CTA 一起逐一瀏覽了公司的賬簿。

因為如果無法證明其加拿大身份,Flair 將面臨吊銷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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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斯稱:”我們自己做出了重大讓步,777 Partners 也做出了重大讓步。”

這些變化包括對 Flair 管理的一些改變 >> 加拿大股東必須至少佔 Flair 董事會的一半,董事會主席和每個小組委員會主席必須是加拿大人,所有加拿大董事都需要由加拿大股東提名。

同樣,Flair 必須向 CTA 證明他們不會在財務上依賴 777 Partners。

Flair 同意確保其飛機租賃的一部分與美國股東沒有任何聯系。 他們還重組了與 777 Partners 的債務,據稱是在大流行期間承擔的,當時 Flair 沒有資格獲得加拿大政府的救助資金。

瓊斯承諾,這些變化不會對 Flair 提供低廉票價的能力產生任何影響。

瓊斯告訴記者,長期以來,這裡一直給兩個航空公司壟斷市場,當你來破壞這個派對,向人們展示你不需要花 800 元,你只需要 150 元就能夠在國內飛行,這當然是會令一些人很沮喪。

“最終,這是令人振奮的,我們喜歡競爭,我們來這裡是為了競爭,我們來這裡是為了贏。”

根據 CTA,持牌加國內航空公司必須在加拿大註冊成立,並擁有至少 51% 的表決權股份由加拿大人擁有和控制。 外國股東不得擁有超過 25% 的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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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 CTV Edmon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