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頓警方嚴厲打擊不必要超速衝紅燈的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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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埃德蒙頓警察委員會提交的一份報告發現,對警員的交通投訴(包括那些紅燈相機和其他交通照片系統捕獲的警員)在2017年有顯著的增加。

警察局長 Rod Knecht 表示,警員雖然在回應緊急情況時允許超速並衝紅燈,但有時候警員並沒有充分的理由這樣做。

他說: “我們是沒有豁免的,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在限速為100公里/小時的路上超速至160公里/小時,我們將會與該警務人員進行對話,有時他們也會得到一張告票。”

警方和其他應急部門是允許在公路上衝紅燈和超速行駛的。

但 Knecht 表示,他注意到近幾年涉及警車的汽車事故不斷上升。

“我們還注意到警察們超速行駛和衝紅燈的數目正在上升。” 局長亦希望了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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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去年,向警方車輛投訴的比率佔總數的7%,而在2016年只佔2%。

Knecht 補充說,現在部門主管需要向總部報告潛在的交通違規行為。

但數目相對是較小旳 -在去年,警方接到了252起正式投訴,這包估內部和市民。但 Knecht 說,警察應該有更高的標準。

他說: “我們仍然希望埃德蒙頓警察能成為這個城市中最好的司機,市民以我們為榜樣。”

警察要接受新政策,因為沒有花費在維修警車上的錢可以用於增加警力。

去年,警隊最大的投訴來源(30%)是涉及警察的專業態度,其次是使用武力的投訴(18)以及他們如何調查犯罪的問題(17)。

與此同時,埃德蒙頓市議會正在考慮使用緊急情況下的緊急車輛有改變交通信號燈的技術。

Credit:
資料及照片來源: Edmonton Journal

Edmonton police crack down on officers who speed, run red lights when they don’t need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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