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註:星期一早上,市政府發言人在接受多家媒體採訪時表示,雪後48小時的寬限期是一個指引,但從未成為條例規定,而執法人員可以在雪後立即發出告票。但她的上司後來澄清說,屋主是不會在降雪後立即被罰款的。
在一個埃德蒙頓媒體活動中,因人們對屋外人行道積雪需多快清理而感到困惑,所以市政府在週一澄清其立場。
公民服務部通訊顧問科爾曼 (Chrystal Coleman) 說: “業主應該在降雪後立即清理他們的人行道,並在連續幾天的降雪期間定期清理。我們還要求在凍融循環後的冰面上立即加上沙子。
投訴電話會在降雪後48小時開放,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在此之前發出告票和警告,例如,如果您是長期違規者,企業或者連續幾天的降雪或解凍週期的情況下讓人行道結冰。
科爾曼在給 Global 新聞的電子郵件聲明中說: “一如以往,業主可以對他們的告票作出上訴。”
在過去一年,執法官員回應了10,600宗關於人行道的投訴,但是市政府發言人 Karey Steil 無法確切地說出共發出多少張告票。
科爾曼說告票數據張貼在網站上。
本市的官方網站稱由11月1日至5月1日期間接受人行道的投訴,但只限於只至少48小時沒下雪的情況下才會接受。”
網站上有一些關於除雪的部分也使用了48小時作標準。
科爾曼說,埃德蒙頓除雪指南將會更新,刪除48小時這參考標準。
Credit:資料及照片來源: Global News
Edmonton clarifies snow policy: how quickly must sidewalks be clea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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