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愛護動物中心一頭本應被保護的小豬,被人申請收養後,竟被新主人吃掉。事件發生後受到極大關注,不少市民在網上表示憤怒。
這頭可憐的三歲小豬名叫莫莉(Molly),在上年夏天一個過案中,和其他寵物豬得到愛護動物中心人員的收留,保護和照料。後來被一對夫婦在1月19日申請收養。
收養莫莉的夫婦親簽下文件承諾不會食用收養的動物,但是在2月16日,莫莉被殺死並被吃掉。
消息指出,收養莫莉的夫婦因為不知道應該如何妥善照顧它,結果決定把它屠殺當作食物。
消息被報道後,令不少市民感到驚訝,但令他們更感到憤怒的是,該對夫婦將不會受到任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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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認為,如果事件中的動物是一頭狗或者一頭貓,那麼該對夫婦必然被起訴。
但是,溫哥華愛護動物中心經理勞麗(Lorie Chortyk)表示事實並不是如此。
勞麗解釋說:「由於根據法律動物被認為是財產之一,一旦簽定了收養協議,那麼收養人便是該動物的合法持有人。無論動物是狗,貓,還是豬,在簽署協議後,我們中心便會失去動物的所有合法權利。」
勞麗還表示,不幸的是,事實上在加拿大殺死自己的動物並不違法。人們可以拿著槍對著自己的狗的頭部開槍,只要狗隻是即時死去,沒有承受額外或不必要的痛楚,在法律上是不被阻止的。
勞麗說在知道事件後,愛護動物中心曾經派出警員去調查此事,最後確定動物是被人道殺害。
「除非動物被傷害痛苦一段時間才死去,否則在法律上我們沒有什麼事情可以做。所以這並不是說我們不會做任何事情,而是根本沒有辦法。」
布蘭迪(Brandee McKee)居住在溫哥華島,也收養了一頭寵物豬。她的朋友剛好認識案中的夫婦。從朋友口中,布蘭迪知道了莫莉被人吃掉的消息,她還說那夫婦發佈了烹調莫莉過程時拍下的照片和影片。
布蘭迪為此感到憤怒,因為沒有人需要被檢控。
「這是最令人感到作嘔的部分,因為他們可以逃避責任。」布蘭迪說。
動物中心的職員知道了事情後,感到非常傷心。
勞麗表示,動物中心的動物不是用來食用,因此當人們來收養動物時,需要有相當全面的配對和諮詢,這是整個收養過程的重點。
勞麗說:「他們(案中的夫婦)對我們說: “是的,它(莫莉)將會成為寵物,可以生活在農場中,這正是我們會做的事情。” 他們甚至寫下了“不會用這動物當食物”在文件上。」
勞麗補充說,動物中心的工作人員非常傷心,他們確實盡其所能,為了動物做他們所有能做的事。
布蘭迪也認為在加拿大關於動物的法案需要改變。
布蘭迪說:「我知道這不是愛護動物中心的錯,你無法控制所有人,但對於發生了的事情,我們必須正視。」
勞麗說,該對吃掉莫莉的夫婦,已經被愛護動物中心列為永遠不允許收養任何動物的人物。
「我在這裡(愛護動物中心)已經有17年了,這是我第一次聽說過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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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參考導消息來源:
Global News
Pet pig adopted from BC SPCA killed and eaten by new own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