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新草案加強飛機乘客權利 航班延誤也需提供金錢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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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飛機票超賣、行李遺失或損壞以及航班延誤的飛機乘客,不久之後就可能拿到數百元的賠償。

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提出一套新規草案,為乘客的損失提供具體的金額賠償,其中航班延誤3小時可獲賠400元,9小時以上最多賠1,000元。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消息,聯邦交通部長嘉諾(Marc Garneau)周一正式介紹了這套期待已久的飛機乘客權利法案的首版內容(見附表)。

新規草案的詳情,本周將刊登在《加拿大憲報》(Canada Gazette)上,歡迎民眾發表意見。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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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進出加國境所有航空公司

嘉諾稱,新法例適用於所有進出加拿大及國內線所有航空公司。

相比之下,歐盟和美國的乘客權利法案,均不適用於飛進其管轄區的國際航空公司。

嘉諾相信,加拿大的這套新規將是全球最好的乘客權利法案。

本國民眾將有兩個月的時間就該草案發表意見。

草案的最後版本必須由內閣批准。

嘉諾預計,新法例可望於2019年夏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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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