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副總理兼財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自稱是一名熱愛乘單車的人,而且她表示自己並沒有擁有汽車。
不過,周二有消息指,她因在她的家鄉亞省超速行駛,被罰款273加元。
方慧蘭是在大草原城(Grande Prairie)和和平河(Peace River)之間的鄉鎮間被捕時,速度達到132公里/小時,並已全額支付罰單。
這個消息,是由方慧蘭的發言人凱薩琳(Katherine Cuplinskas)發出,而且由Counter Signal網站首先報導這則新聞。
凱薩琳未透露事件發生的時間以及當時道路的速限,不過在亞省,高速公路的最高速限為110公里/小時。
方慧蘭也是一名議員,代表加拿大最大城市多倫多中部的一個議會選區,她經常被拍攝坐在單車上。
她上個月才對記者表示:“令我父親仍感震驚的一點是,事實上我並沒有擁有汽車。”
她說:“我步行,我乘地鐵。我的孩子們步行、騎自行車,也乘地鐵。對我們一家來說,這實際上更健康。”
Credit
消息來源
網上綜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