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究竟僱主是否能夠要求女性員工在工作時間配戴胸圍?
一群在卑詩省的女性,因為在工作時同樣受到公司僱主或上司要求配胸圍,感到被性別歧視。
這一群婦女覺得,工作時若不配戴胸圍會比較舒服,但是他們的僱主及管理人員只是要求女性配戴胸圍,這涉及到性別歧視,因為這條條例只是限制女性。
在麥當勞當廚師的19歲女子,凱特(Kate Gosek)表示,餐廳的管理人員以及經理最近就因為她沒有配帶胸圍,對她造成騷擾,其中一名女性上司甚至觸摸凱特的膊頭,說要檢查有沒有穿戴胸圍。
「她只告訴我,我應該戴上胸圍,因為他們麥當勞餐廳,是一間有禮貌的餐廳,所以無人需要看到那些(乳頭)。」凱特說。
另一個提出同樣控訴的女性,斯蒂娜(Christina Schell), 正指控她的前僱主,奧索尤斯高爾夫俱樂部 (Osoyoos Golf Club)涉及歧視行為,俱樂部要求所有女性職員配戴胸圍。
25歲的斯蒂娜在兩年前開始因為舒適度的問題便沒有再配戴胸圍。
在今年5月斯蒂娜開始在哥爾夫球俱樂部擔當服務員,她表示一直都沒有問題,直到數星期前收到公司內部的新衣著指引,指引寫著女性服務員穿著制服襯衫下面必須佩帶背心或胸圍。
由於斯蒂娜是負責在餐廳室外位置服務客人,在炎熱的天氣下,斯蒂娜覺得這讓人難以忍受。
「這很荒謬,」她說。「為什麼你要決定我衣服下面的是什麼東西?」
就這件事,斯蒂娜和俱樂部的總經理道格(Doug Robb)會面過,道格告訴斯蒂娜這個規則是為了保護她。
道格表示,如果涉及了酒精,他知道俱樂部會發生什麼事情。
不過,斯蒂娜並不接受這個解釋,她說:「這是一件基於性別的事件,所以是涉及到人權的問題。我是擁有乳頭,而且男人也是一樣。」
斯蒂娜說她並沒有遵守這個規則,而她後來被俱樂部解僱,因此她向人權法庭提出控訴。
在多倫多專注處理員工和公司關係的律師,娜迪亞(Nadia Zaman)表示,如果僱主可以證明在職業上有真正的需要,例如出於安全考慮原因,僱主可以強制執行對個別性別的衣著規範。
不過,娜迪亞對僱主要求僱員配戴胸圍能否理解成為職業需要或者安全原因,表示質疑。
「如果他們只是要求女性員工戴胸罩,但對男性沒有類似的要求,而且他們無法證明這一點……那麼他們的政策就有可能被視為具有歧視性,」娜迪亞說。
娜迪亞提到安大略省人權委員會,在2016年研究加拿大廣播公司新聞的調查報告後,呼籲終止性別歧視衣著規範,如高跟鞋和短裙這些僅適用於女性員工的規範。
娜迪亞稱,過去認為因應性別的衣著規範和性騷擾無關的想法,已經不合時宜。
至於在麥當勞工作的凱特,她亦認為即使上司們要求她穿戴胸圍,她自己有權拒絕他們的要求。
凱特曾經為此和上司們討論過,她指出麥當勞的衣著規範並沒有要求員工戴上胸圍,其中一個男性上司承認是沒有這個規例,但表示這是一個意料之內的事情。
凱特稱在廚房工作時佩戴胸圍,令她感到非常不舒服,會感到壓力和焦慮。凱特說自己是一個好員工,但現在的情況令她看起來像一個壞人。
加拿大麥當勞公司在知曉事件後,澄清在他們的衣著規範中,並不需要凱特穿戴胸圍。
公司的發言人在一封電郵中表示,事件的起因是對引用政策時產生誤會所引致,麥當勞餐廳已告知凱特她並沒有違反任何規例。
之後,凱特便在本週收到了兩位上司的道歉聲明。
至於斯蒂娜,她仍然等待和哥爾夫球俱樂部案件的結果。
關於究竟僱主是否能夠硬性規定女性員工配戴胸圍這個議題,無論情況如何,事情已經遞上了卑詩省人權法庭來處理。
Credits:
參考消息來源:
Edmonton Journal
‘It’s a human rights issue’: Women fight for the right to be braless on the 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