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的卑詩最高法院發生血案,一名華裔女女子被告刺傷另一個華裔女子,傷者有生命危險,疑兇被控告嚴重傷人。
消息指,刺人者和被刺者都是53歲,兩人的爭拗糾纏多年。
在週二早上,在法院內,陸靜(Jing Lu,譯音)正準備要求法官,把沈嘉琳(Catherine Shen,譯音)判處監禁,理由是藐視法庭,這時沈嘉琳被指襲擊陸靜,令陸靜受傷送院,傷勢嚴重,有生命危險。
沈嘉琳被戴上手銬,帶離法庭,並被落案控以嚴重襲擊傷人罪。
該事件引起有關溫哥華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大樓內的保安問題。在該法院,公眾在大部分情況下可以入內,無需經過檢查是否藏有武器。
自2005年以來,陸靜和沈嘉琳一直在中文網上論壇上「交鋒」,互相作出尖銳的評論,當時兩人在網上見面,並正準備從中國移民到本國。她們互相指責自負和偷偷摸摸,又攻擊對方的家庭,據稱沈嘉琳曾致電陸靜兒子就讀的高中,以核實陸靜的兒子是否真的被著名哈佛大學錄取了。
陸靜聲稱,沈嘉琳指她太窮,無錢買屋,而沈嘉琳則聲稱,陸靜指她不時穿著寬鬆的運動服裝,使她看上去像個賣車票的老姨媽。
兩人的爭拗其後無可避免地由交庭解決,她們互相控告對方誹謗,又反控對方。
二人自行辯護 法官稱行為非理性
此外,兩人在法庭上都是自行辯護,沒有聘請律師,並各自提交大很多很大程度上被指難以理解的申請和誓章來支持她們的指控。
2020年4月,法官阿黛爾 (Elaine Adair) 試圖 解開此次衝突的根源,在裁決書中寫道,原因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個謎,陸靜和沈嘉琳均表現出公然和極端的行為,其中許多行為可以被形容為執著於非理性。
阿黛爾稱,她們都聲稱對方的行為對自己造成了嚴重傷害。但是,沒有人承認其實在很多方面猶如對方的一面鏡。結果是,兩人都感到「被對方欺負、虐待和騷擾」。
阿黛爾又稱,兩人各受到誹謗:陸靜被形容為「騙子、邋遢和賤人」,而沈嘉琳被形容為「上海最有名的賤女人」。
不過,阿黛爾表示,在涉及損害方面,很難想像,除了陸靜和沈嘉琳本人之外,是否有人會關心究竟誰是對的,陸靜抑或是沈嘉琳,或是否有人在乎她們對對方的看法。
最後,阿黛爾下令陸靜向沈嘉琳支付8,500元,又下令沈嘉琳向陸靜支付9,000元。沈嘉琳要支付多500元,是因為在陸靜提出首宗訴訟後,沈嘉琳仍然在網上發布帶侮辱的說話。
根據法庭文件,陸靜上個月向法庭申請對沈嘉琳作出最嚴厲的處罰,理由是沈嘉琳未有支付該250元賠償金,並且拒絕從網上論壇刪除令人討厭的評論。
陸靜在申請文件中寫道,沈嘉琳不尊重法官裁決和法律,應把沈嘉琳監禁。
沈嘉琳以長達25頁的文字作反擊,指責陸靜是「滿口謊言的邪惡人」。
法院內刺傷他人 律政廳審查安全措施
在事發的周二早上大約10時,沈嘉琳與陸靜在該法院大樓3樓,準備出庭,向法官提出論據。
怎料,沈嘉琳被指向陸靜刺去。庭警立即衝向前,把沈嘉琳帶走。
沈嘉琳周三在溫哥華省級法庭簡短提堂。她目前仍被拘留,並擬定於周五早上出席保釋聆訊。
卑詩省律政廳長發言人向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表示,已知悉事件,並正審查詳細資料,以查看是否有必要採取進一步的安全措施。
所有武器都被嚴格禁止帶入法院,但是除了在一些引人注目的刑事案件,例如涉及幫派成員,或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被引渡案,庭警會檢查進入法院的公眾是否帶有武器,其他情況沒有定期檢查公眾。
上述指控迄未在法庭上得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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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