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箱置家門 路人取信跌倒告160萬 業主喊冤市府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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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業主葛斯查克 Photo: Metroland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如果有人在家門前的社區信箱取信時跌倒,身為該屋業主應否要為他的跌傷負上責任?

這對居於安省萬錦市7號公路夾Wootten Way N西南角的葛斯查克(Brian Gottschalk)來說,就百思不得其解。

葛斯查克聯同萬錦市府及加拿大郵務公司(Canada Post)遭鄰居入稟,狀告沒有清理行人路冰雪導致滑倒受傷。他稱事件令他心力交瘁,擔心因此而須支付沉重訴訟費用。

據YorkRegion.com報道,萬錦市Captain Armstrong Lane 11號房屋戶主葛斯查克,7月底接到律師信,指他作為上述房屋業主,聯同萬錦市市府、加拿大郵務公司及附近3個商戶,正被居於上述住宅區的男子泰索(Sebastian Terzo)循民事訴訟入稟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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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險只涵蓋100萬保額

民事索償入稟狀指,原訴人泰索於去年1月前往位於葛斯查克擁業權地址房屋前社區信箱取回信時,因行人路上冰雪滑倒受傷,他循民事途徑向法院入稟,要求萬錦市府、加國郵務公司、葛斯查克及另外鄰近3個商戶,要為他的受傷負責,索償合共160萬元。

葛斯查克接獲律師信後晴天霹靂,遂聯絡其房屋保險公司,然而承保公司稱其房屋保險僅涵蓋100萬元,因此被索償之額外60萬元,必須由他自行聘律師代為辯護。

對突然捲入逾百萬元索償訴訟,葛斯查克認為這完全是無妄之災,他說社區信箱設置在其房屋門前並非其意願,涉事的一列信箱應屬市府範圍與加國郵務公司所有;再者葛斯查克指社區信箱根本不是在其物業範圍內,不明白為何原訟人的律師會把他放於索償名單之列。

他形容自己在此事上是無辜受牽連,保險公司表示即使官司最終對葛斯查克的指控不成立,但仍需為律師費「找數」;此外無論結果如何,之後的房屋保費也會因此而大幅漲價。

市府回應不在協助範圍

葛斯查克曾向代表其居住選區的萬錦市議員Karen Rea求助,她亦向市府反映事件,並希望市府能協助該位居民,市府回覆是葛斯查克應向其保險公司求助,而非市府可以協助的範圍。

民事起訴索償葛斯查克及萬錦市府等的原訴人泰索,在入稟狀中形容滑倒事宜導致他身心受創,身體多處骨折及內臟受傷,需要長時間住院、動手術,接受物理治療及額外護理服務;要求100萬元作為特別個人傷害、40萬元一般傷害費用,以及妻子與母親各10萬元精神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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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