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省有議員提出私人法案,動議將省內高速公路的最高行車速度,提升至每小時120公里。
在Spruce Grove-Stony Plain區的省級立法會議員特頓(Searle Turton),在星期三提出了第213號法案。
該項法案若獲得通過,將會修訂現在的《交通安全法》,容許亞省境內許多省級的高速公路,最高的行車速度限制將會提升。
根據法案,所有交通部認為行車速度達到每小時120公里仍然是安全的公路,車速限制都會提升。不過,該法案將不會影響市區內的高速公路限制。
至於如何判斷合符安全,當局暫時未有相關的額外資料作為準則。
提出法案的特頓,發出了新聞稿,表示有證據證明,提高亞省的高速公路車速,可以令公路更加安全。
他表示,第213號法案允許駕駛人士,能夠以建造公路時工程和原理設計的速度來行駛,這將會配合真正能夠達到的速度,而且有證據表明,會讓人們在高速公路上更加安全。
現時,在市區外的省級高速公路時速限制是每小時100公里,有一些高速公路,更加可以達到每小時110公里。
卑詩省已提升車速限制
卑詩省的Coquihalla高速公路,是加拿大現在唯一一條時速限制達到每小時120公里的高速公路。
此外,卑詩省的Okanagan連接路段,和19號高速公路,也將車速提升至每小時120公里,但是由於增加車速限制後,因速度而相撞的意外增加,所以已經降回每小時1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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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
CTV News
120 km/h provincial highway speed limit proposed by Alta. government private mem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