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省司法調查委員會(Judicial Inquiry Board)近日發布報告,建議對一名省級法官處以無薪停職 30 天的嚴厲處分。
該名法官在一次激烈的庭審爭執中情緒失控,竟下令將一名辯護律師短暫還押監房。
庭上口角升級:法官怒斥「把他帶走」
事件發生於 2024 年 11 月 8 日,地點為紅鹿市(Red Deer)法院。
當時正在審理一宗性侵案件,法官高登·耶克(Gordon Yake)與辯護律師喬治·萊貝西斯(George Lebessis)就「誰應負責傳喚警員證人」一事發生爭執。
據報告指出,開庭不到五分鐘,法官耶克以「越來越具對抗性」的語氣不斷逼問律師。

當雙方互相打斷時,法官威脅要控告律師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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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耶克:「不要打斷我,否則你將被拘留在那間房間裡。」
- 律師萊貝西斯:「好,那就把我拘留吧。」
- 法官耶克:「把他帶走。」
律師隨即被庭警帶到羈留室關押了約 15 至 17 分鐘。
報告指出,基於「職業禮貌」,庭警未有對其鎖上手銬、搜身或要求脫鞋。
其後檢控官向法庭承認,傳喚該證人確實是檢方的責任,而非該名辯護律師。
調查委員會:濫用司法權力
這場風波引發了三個代表辯護律師的協會聯署投訴。
由三名法官組成的調查委員會在報告中嚴厲批評了耶克的行為,稱其為「司法不當行為」(Act of judicial misconduct)。
報告核心節錄:「將某人拘留是司法界人士可使用的最嚴厲手段之一。它不應被當作法官用來實施『暫停』(Time out)的懲罰,以取代短暫休庭。出於憤怒或挫敗感而這樣做,是濫用司法角色。」
Credit
CTV News Calgary
Alberta judge who jailed lawyer in dispute should be suspended, says judicial boa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