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省新結婚規例 新人家人或朋友可成為證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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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省政府最近修改規例,可以讓結婚新人的家人或朋友成為證婚人,主持婚禮。

亞省正進行一項試點計劃,降低了成為證婚人的資格,讓一些人能夠成為臨時證婚人。

一般情況下,一對新人要結婚,必須有婚姻證婚專員Marriage Commissioner,或婚姻監禮人Marriage Officiant(多包含宗教形式),費用大概數百元,視乎服務性質而定。

在新的規例下,任何年滿18歲的加拿大居民,均可以在亞省內為家人或朋友主持和舉行非宗教性的結婚儀式。

根據規例,臨時證婚人有效期只有一天,而且不能收取任何舉行儀式的費用。

此外,臨時證婚人不能主持自己的婚禮,也不能作商業性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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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稱,因為收到不少亞省人的意見,表示現在的情況下非常困難尋找和成為臨時證婚人,所以於2019年11月開始試點計劃。

亞省服務發言人Tricia Velthuizen說:“我們將在今年春天評估和檢討該計劃,並確定下一步的行動。”

任何人想成為臨時證婚人,必須提交表格申請,審批時間最長達一週,免費申請。

申請表格以及相關資料可在亞省政府網頁查詢: https://www.alberta.ca/temporary-marriage-commissioner.aspx

Credits:
消息來源:
Glob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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