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省政府明年春季會修訂 “漸進式” 駕駛執照發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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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省政府明年春季會修訂漸進式發牌制度。

任何持有試用期駕駛執照 Class 5-GDL (Graduated Driver Licensing) 或 Class-6 GDL (電單車或三輪車) 的人士若果完成了 24 個月試用期,

將自動符合相對級別的正式駕駛執照換領資格,無需參加第二次路試 (advanced road test),可節省 150 加元。

在新的制度下,持有 GDL 執照的司機在兩年試用期的最後 12 個月內不得有任何停牌或交通違規行為,亦不得用藥或酒後駕駛。

如果在試用期最後一年表現出不良駕駛行為或獲得告票,當局會延長試用期多一年。

相反,如果完成了經批准的駕駛員培訓課程,或可批准將試用期縮短最多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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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省運輸廳長 Prasad Panda 表示,修訂發牌條例目的是不影響駕駛安全的情況下減少繁文縟節,以及為省民節省開支。

估計,全省有接近 70 萬人持有試用期駕駛執照 GDL,

而在過去五年,有 65% 的人士沒有進行高級路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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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來源: https://www.alberta.ca/graduated-driver-licensing.aspx)

資料來源: 加拿大中文電台 Fairchild Rad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