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省政府周三(6日)上午宣布,將原本為期三個月的電費回扣計劃延長至12月。
亞省政府6月下旬確認,符合資格的省民將在7月、8月和9 月的賬單獲得50元回扣,總額150元。現在電費回扣計劃將在10月、11月和 12月持續,連續六個月的新總額為300元。
省政府表示,200萬戶家庭、農場和企業將獲得每月回扣,總額6億元。
亞省政府在6月宣布天然氣回扣,如果從10月開始以耗用量為基礎,每月設定天然氣價格每千兆焦耳(GJ)超過6.5元時將彌補差額。
這兩個回扣計劃都不需要申請。符合資格的省民將由他們的能源供應商自動將回扣直接應用於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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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